基于OBE理念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及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张安富
由张安富在“基于OBE理念的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及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文章中围绕OBE理念下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展开,阐述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培养目标在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方面的关键内容,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引。
1.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及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基本遵循
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以“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改创新”为核心理念。“学生中心”强调从“教”向“学”转变,以学生发展为依据配置资源、安排教学;“成果导向”聚焦学生发展成效,反向设计课程、正向实施教学;“持续改进”运用科学方法评价分析,建立质量保障机制;“教改创新”以评价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2.课程体系合理性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关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依据相关标准文件,评估课程体系设计的合规性,分析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比例的合理性,确保其能形成完整知识和能力结构。依据OBE理念,课程体系应合理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之间应具备关联性、逻辑性和互补性。通过构建课程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矩阵,明确课程支撑强度及权重,避免“过支撑”或“欠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对教学质量提升至关重要,每学期进行评价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课程目标达成度可通过加权计算法或平均值计算法得出,加权计算法更为合理。计算时,需明确各考核环节的实际平均分值、目标分值及权重。一般认为,课程目标达成度Di≥0.6基本达成,Di≥0.7达成度较好。
3.毕业要求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
毕业要求合理性评价上承培养目标,下启课程体系,需全面合理支撑培养目标,覆盖认证标准。评价时要精准把握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关系,依据指标点达成度反馈问题,利用PDCA循环理论改进。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包含直接评价法和间接评价法。直接评价法基于课程考核分析,前提是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明确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依据课程考核成绩计算课程分目标达成度,再结合课程支撑权重算出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度,某项毕业要求达成度为其各指标点达成度的最小值。间接评价法通过应届毕业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用人单位评价等方式,补充直接评价的不足。将不同评价主体的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综合计算,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综合评价值。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每年开展一次,用于改进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
4.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
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需依据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专业标准等,从多维度考量培养目标描述的准确性、前瞻性及利益相关方参与度。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数据信息,进行综合评价,为目标修订和毕业要求改进提供依据。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采用校内间接评价与校外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校内通过对在校生教学环节考核、综合素质测评等数据,结合毕业率、就业率等指标评价;校外借助用人单位评价、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自我评价、社会第三方评价等,对毕业生就业及职业能力进行评价。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设计调查问卷,按等级计分计算各题项达成度,综合校内外评价结果,全面评估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
5.总结
OBE理念下的人才培养质量达成度评价是高校教育教学的关键环节,涵盖课程体系、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合理性与达成度评价。合理构建与准确评价,有助于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质量闭环管理,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质量人才。
(原文发表于《高教发展与评估》2024年11月)